:::

公告 李佩芳 - 輔導室 | 2024-05-09 | 人氣:58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5月6日府社婦民字第1130158614號函辦理。
二、 我國自98年起於「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規範國家重要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案陳報行政院審議前,均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行政院自112年起依「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建立及維護作業說明」,建立「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程序人才參考名單」(以下簡稱本名單),並公布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頁。行政院規劃自114年起鼓勵各機關優先參考本名單邀請程序參與專家(不限制邀請對象須為本名單所列人才),提升性別影響評估辦理品質。
三、 為促進本名單人才交流學習,並培力有意願加入本名單之性平專家,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依前開作業說明第6點規定辦理旨揭講習,相關事宜摘要如下(隨文檢附簡章1份):
(一) 講習對象:
1、 名單人才:本名單所列人才,近5年尚未參加行政院舉辦之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者。
2、 新進人才:歡迎近5年內具性別平等相關推動、倡議或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實務工作者報名參加。
(二) 講習時間及地點:本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14樓貴賓廳辦理。
(三)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本年5月24日止,請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及報名。
(四) 經行政院核定錄訓名單(含正、備取)將預計本年6月3日前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公布,並以公文通知錄訓人員。
(五) 經通知核定錄訓者,須完成下列事項(詳簡章第8點):
1、 講習前:請全體學員(名單人才、新進人才)完成指定線上課程 (「性別影響評估」─看見性別、回應性別),以及指定性別影響評估試作案例(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指定案例),並於本年6月11日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回傳上課時數證明及試作案例電子檔。
2、 講習後:請新進人才完成指定性別影響評估實作案例,並於本年7月3日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回傳。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