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健全本府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心理健康落實人性關懷,特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在專業及保密原則下,提供專業諮商輔導支持服務,以健全教師心靈。
三、旨揭支持服務補助教師個人每年以申請5次為限,但有特殊需求者,經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得惠予教師公假(課務自理)前往。
四、倘教師已達補助次數上限,仍有意繼續參與支持服務,得由教師自費參加,亦得以公假(課務自理)方式前往。
五、教師若以公假方式參與支持服務,請務必於每次支持服務後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索取「參與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證明單」並繳回學校人事單位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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