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3893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科技領域已將「資訊科技」列為國、高中之授課時數/必修科目,小學階段則採課程融入方式進行,並可將資訊教育相關內容以主題/專題/議題方式安排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
三、為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以增進網路學習正向效益,並提升教師資訊素養能力,教育部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10日止舉辦「全民資訊素養自我評量」活動,活動網站網址:
https://isafeevent.moe.edu.tw/,請鼓勵貴校師生於活動期間內踴躍上網參與檢測資訊素養認知程度,並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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